刚出炉的培根披萨,冒着热腾腾的香味,洒着白芝麻的紫菜寿司卷,煎成金黄色的心形鸡蛋,摆成一排放在显眼的地方,一大碗浓稠的小米粥,旁边放着的是新鲜的蔬菜沙拉,上面淋上了一层奶油,右手边装着的是透明玻璃瓶里的一扎鲜艳的胡萝卜汁,中西结合的早餐不禁让人垂涎欲滴,食指大动。

    作为世代出过御厨的林家,不像一般人那样喜欢随便解决早餐问题,在他们眼里,早餐的多样性有利于对一天生活质量的保证,所以他们每天做出来的早餐绝对不重样,一年365天有364天会变着法子做不同口味的早餐,剩下一天则请假休息。

    “芸葭,你不是喜欢吃寿司吗,妈夹给你。”

    “芸葭,喝点胡萝卜汁,亮眼睛的。”

    “芸葭……”

    耳边林父林母唠唠叨叨的声音传了过来,林芸葭看着用白色绷带裹成“猪蹄”双手,想起了前几天硫酸泼在她手上的感觉,每一滴硫酸仿佛烈火焚烧那样,疼得痛彻心扉。

    林芸葭每天做着同样的噩梦,那整瓶的盐酸倾倒在了她的双手,肌肤与肌肤之间每个细胞都在哀鸣。

    每次醒来,背上都是汗津津的一片。

    最权威的整容医生告诉过她,无论植皮多少次,她的手无法恢复之前的状态。

    这让林芸葭陷入了无线的悲伤中,她虽然不是含着金汤匙长大出生的千金小姐,但也是被父母哥哥们娇宠着长大的孩子。

    从小到大,她要什么,父母哪一次不是竭尽全力地满足她?而颜欢呢,从小就是个孤儿,没被孟家收养之前,是一个四处被人嫌弃的野孩子,只不过是运气好被孟家收养了,过上了人上人的生活。

    这样的人是没有资格喜欢孟仲熙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兄妹,除却兄妹之外的身份,一个是野丫头,一个豪门是贵公子,根本就不配。

    一想起颜欢,林芸葭就恨不得拿一瓶硫酸喷在她手上,让她也尝尝看这痛彻心扉的感觉。

    碗里的食物不断地堆积,像小山那么高,林芸葭却什么胃口都没有,眼前唯一能让她提起食欲的人是颜欢这个死女人被毁了双手或者毁了容,总之颜欢越惨她就越开心。

    “孟仲宪什么时候带着颜欢过来?”

    林母夹在筷子里的寿司忍不住掉落了下来,在桌子上面滚了几圈,最后掉落在地上。

    “芸葭,先不要管颜欢什么时候会来,你先吃饭。”林父比林母的反应要快几秒,他重新给女儿夹了一块盘子里的寿司。

    “我现在一点都不想吃。”林芸葭推开了眼前的食物,烦躁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余光中一看到自已的那双包扎着白绷带的双手,无理由地烦。

    她根本不想吃饭,什么美味的食物吃在嘴里味同嚼蜡,这几天她一直躲在了房间里没有出门,而且还把房间里的灯给关了。

    现在只有黑漆漆的环境才能彻底让她安心,这样无法看到她的手。